首页 要发货 找货源 公司库 物流资讯  人才市场 物流知识  会员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广州物流网 >> 政策法规 >> 路运法规 >> 正文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有法可依 新条例1月1日实施

更新时间:2006-12-25 8:08:41

  《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山东省是高速公路大省,目前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3163公里,居全国首位,并成为全国最大的高速公路交通网络。高速公路的发展,大大加快了人口与商品物资的流动,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剧增,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着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部分路段的通行效率也在降低,交通堵塞出现的时间和频率也在增加,通行效率受到一定制约。现有的法律法规、高速公路安全配套设施、管理手段与方法等,与高速公路的迅猛发展存在诸多不适应。为保障高速公路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 

  该条例自2002年酝酿起草,几经修改,历时四年时间,于2006年9月29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23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具有:明确了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队伍的专业化管理;强调建立高速公路相关部门间的相互协调机制;对上位法进行细化,更具可操作性;对上位法未明确规定或规定比较原则的条款进行补充;对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巡逻民警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纠正和处置;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制权和实施程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便民利民;强化对执法队伍的规范与监督等八大特点。 

  《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维护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保障行车安全,提高通行率,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规范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为,使交通警察按照明确的统一标准严格执法,杜绝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提高执法质量,确保执法公正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12月23日为《条例》的集中宣传日,我市交警支队将在同三高速出口收费站处以散发材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举行大型宣传活动。据了解,全市目前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69公里,居全省第二,07年里程56.8公里的青威高速建成后,我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425.58公里,排名全省第一。各高速路将分别由沿线各县市交警部门和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共同执法,此前,市交警支队已连续召开沿线高速中队长会议,进行《条例》的培训学习和执行部署。 

  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9号) 

  《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已于2006年9月29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9月29日 

  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高速公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管辖的高速公路上通行的机动车驾驶人、乘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上一条文章:
  • 下一条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