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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货运险投保条款

更新时间:2008-6-28 18:24:25

太平洋保险货运险投保条款
******* 进出口货物运输险条款 *******
一. 产品介绍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是各种保险中发展最早的一种,为外贸企业及进出口企业的国际贸易活动提供风险保障,促进了远洋航运事业及国际贸易的发展.通常以海上运输财产为保险标的,补偿被保险人的货物在海运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二. 保险标点
指被保的货物,除国家规定的禁运物资外,进出口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一般均可作为保险标的.
二. 产品特点
1. 承保的主要风险分为两类:属于自然原因的风险和属于人为原因的风险;
2. 分为三个险别,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投保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任何一个险别投保;
3. 属于定额保险,保险价值在投保时就已确定,不随市场的波动而变化;
4. 保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
三. 承保的主要风险
(一)平安险
1.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运输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整件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受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碰撞互有过失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四. 除外责任(以下责任是不能获得索赔)
1.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 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 战争、罢工等.(战争险和罢工险需要另外申请).
五.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1. 保险金额通常是在CIF价格的基础上加成10%,最高可以加成130%,所谓加成是把你的运费、保险费、其它杂费包含在保险里面,如果你的货物损失,保险公司不仅赔你的货物还赔你的运费、保险费、其它杂费;(可加也可不加)
2. 保险费=货物价值*投保加成(110%-130%)*保险费率
六. 保险期限
"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是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支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
七. 赔偿处理
足额投保时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不足额投保则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付,加成投保时赔款金额按实际损失金额乘以加成比例的金额赔付.
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八. 附加险/附加条款
货物运输战争险、罢工险条款等.

******* 航空货物运输险条款 *******
一. 产品介绍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负赔偿责任。
二. 保险标点
指被保的货物,除国家规定的禁运物资外,进出口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一般均可作为保险标的.
三. 承保的主要风险
(一)航空运输险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碰撞、倾复、坠落或失踪意外事故所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航空运输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航空运输险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四. 除外责任(以下责任是不能获得索赔)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本公司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及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五.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1. 保险金额通常是在CIF价格的基础上加成10%,最高可以加成130%,所谓加成是把你的运费、保险费、其它杂费包含在保险里面,如果你的货物损失,保险公司不仅赔你的货物还赔你的运费、保险费、其它杂费;(可加也可不加)
2. 保险费=货物价值*投保加成(110%-130%)*保险费率
六. 保险期限
"仓至仓"责任,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起计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七. 赔偿处理
足额投保时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不足额投保则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付,加成投保时赔款金额按实际损失金额乘以加成比例的金额赔付.

*******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险条款 *******
一. 产品介绍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险是一项传统险种,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经由铁路、公路、水路或联运方式运输的货物.可由供货商、货物所有人或承运方投保.
二. 保险标的
指被保的货物,除国家规定的禁运物资外,进出口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一般均可作为保险标的.
三. 产品特点
1.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
2. 航程一旦开始,被保险人不能中途退保;
3. 保险金额可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4. 货物一旦出险,被保险人须立即通知保险人检验受损货物.
四. 承保的主要风险
(一)基本险:主要承保运输途中因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 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五. 除外责任(以下责任是不能获得索赔)
1.战争或军事行动,核事件或核爆炸;
2.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3.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4.全程是公路运输的,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六.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1. 保险金额通常是在CIF价格的基础上加成10%,最高可以加成130%,所谓加成是把你的运费、保险费、其它杂费包含在保险里面,如果你的货物损失,保险公司不仅赔你的货物还赔你的运费、保险费、其它杂费;(可加也可不加)
2. 保险费=货物价值*投保加成(110%-130%)*保险费率
七. 保险期限
"仓至仓"责任,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八. 赔偿处理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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