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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业务处辖区加工贸易企业申请联网监管模式的程序及手续有哪些?

更新时间:2008-6-26 18:37:43
(一) 企业提交联网监管模式申请报告,并填写《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市贸工局加贸处申请。市贸工局加贸处审核同意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向海关推荐。
(二) 企业凭申请报告、市贸工局加贸处签署意见的《申请表》、营业执照(或来料加工特准营业证)、《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报关注册证明书》等单证资料向现场业务处加工贸易四科申请。
(三) 现场业务处根据企业申请和核实有关情况后形成评估报告,并按规定对企业联网资格进行审核后,将企业的联网监管申请资料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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