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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
更新时间:2008-8-20 11:54:33
管理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出口:《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进口:《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加工贸易除外)。授权书当年有效,跨年度作废。
包括黄金基合金制品,含黄金化工产品,含黄金废渣、废液、废料,包金制品、镶嵌金制品等。
(央行设立上海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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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减免税货物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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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的步骤